发票专用章上应该刻18位的还是15位的?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浏览次数:
问:我企业是今年10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只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发票专用章上到底应该刻18位的还是15位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所以,如果您企业是今年10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在发票专用章上刻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