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操作推荐!
来源:上海竟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符合简易办法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出备案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推送给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1. 本手册以[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为例,在“选择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类型”栏次选择[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按照纳税人实际填写。 2.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此业务要素化采集,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注意:资料上传时,请在收到提交成功信息后再关闭浏览器。若提示“上传附列资料未完整”,请重新提交。如果上传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受理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待税务端办结后显示“已办结(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