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看过来~2016年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期限延长啦~

来源:上海竟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

出口企业201511日以后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期限延长至2016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于2016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15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16620日。

 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15年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16715日。

委托出口货物的,受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16615日。如果属于按规定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16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