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验旧模式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海竟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7-09 浏览次数:

尊敬的纳税人:

  2016年7月8日起,金税三期系统将在本市上线使用,新系统在领购普通发票时的发票验旧环节,与以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纳税人提供验旧发票的开票信息,包括发票代码、份数、起始和终止号码、起始和截止日期、开票金额、税额等。上述信息如果通过手工逐项录入,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导致办税服务厅排队时间过久、严重影响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因此,自7月起请纳税人至区局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前提前录入发票验旧信息(发票验旧模板见附件),然后提交给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导入系统。

  对于使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国税定额发票的纳税人,请您及时下载附件1:发票验旧模板。今后,当发票开具完毕后,请如实、准确填写发票验旧信息(发票验旧模板填写方法见附件2),并将文档保存在U盘中,在前往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时,将U盘与其他领购发票所需的资料一起提交给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进行导入操作。

  另外,使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规定,按时上传发票明细数据,在成功上传后,就可以通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www.tax.sh.gov.cn/xbwt/)自助进行网络验旧;使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货运发票)的纳税人,也应定期通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www.tax.sh.gov.cn/xbwt/)自助进行网络验旧。

  特别提示:尚有建筑业统一发票、服务娱乐文化体育发票、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停车定额发票、地税定额发票等地税发票结存的纳税人,虽然地税发票自营改增后不能领用,但上述发票同样需要至税务机关验旧、缴销,验旧时也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填写发票验旧模板。

  7月8日起,本市税务机关将恢复各项涉税业务的办理。业务恢复办理初期,区局各办税服务厅可能将出现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较多、等待时间较长的现象。因此请纳税人尽量通过网上申报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www.tax.sh.gov.cn/xbwt/)进行涉税事项的办理与发票验旧等。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用等相关涉税业务的,请尽量错峰办理,并携带好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U棒)。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16年7月7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发票验旧模板.xls
附件2:发票验旧模板填写方法.docx